秦律师,你好!我们厂是做电脑配件,平时进入车间需要通过无铁化安检门,这是生产需要无可厚非。平时吃饭,为了节省时间,公司的大食堂可直接进入,大食堂通往其他地方的通道关闭。因为食堂里有零食之类的,为了防止食堂内的零食带入车间,零食过自动安检门又不响。所以就安排保安在吃饭时间随机抽查。昨天晚上吃饭时抽查到我,抽查时保安直接上手,在口袋里乱摸,然后掏出来一个核桃。我当时有点反感这种方式,所以就争吵起来。公司给我大过处分,这个先不说。我就说这种行为是否违法,如何维权,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基本的人格尊严,并要求厂内停止这种行为。如果不让带吃的进车间。不要出售便于携带的零食。 |